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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推进殡葬改革,促进可持续发展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.02.01

    近年来,随着殡葬服务改革的稳步开展,殡葬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。特别是省、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、硬化大墓、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,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,取得了成效。但是包括湘潭在内的部分地区火化率仍然偏低,农村乱埋乱葬、滥占耕地现象普遍。如何加快推进殡葬改革,促进可持续发展?在今年的两会上,多位省人大代表建议,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,树立科学、健康、文明、节俭的治丧观念的同时,尽快出台相关规范细则,提高各地的火化率。

 

厚葬观念致生态环境被破坏

近些年来,在省、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,全省农村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化,村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,在整治和清理农村乱葬乱埋现象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,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但目前,湘潭很多农村滥埋乱葬现象依然存在,不但大量侵占土地和林木资源,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的整体美观,同时还会引发土地纠纷和治安事件,祭祀过程更是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,加强山区殡葬管理非常有必要。

省人大代表,韶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李文亮指出,在人口众多的中国,厚葬必然导致土地大量被占用,还会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。许多地区遍布非法墓地一事便是其中典型代表。
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。其中,第十条规定,禁止在耕地、林地;城市公园、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;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。而殡葬管理的方针也是:积极地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,改革土葬,节约殡葬用地,革除丧葬陋俗,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。

而近年来在媒体上不断曝出的非法墓地事件显然违反了《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定,同时,未经审批砍伐林木,毁林挖山,违反了森林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。

滥埋乱葬治理不力的五原因

从目前公布的全省火化率情况来看,湘潭市已经连续多年排名靠后。分析了当前滥埋乱葬久治不愈的五点原因。

一是丧葬观念僵化。人民在长期生活过程中,自然形成的安葬习惯和风俗难以改变。对火化不支持不理解,思想僵化,认为死后要全尸土葬,后人才发达,加上农村自留山地多,认为有地方可以土葬,且要硬化墓地更显气派。

二是相关职能部门重视力度不够,对文明丧葬新风宣传力度不够。人民群众对国、省实施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办法不了解,对殡葬文化的发展变革缺乏深层的理解,殡葬改革提倡的厚养薄葬、树文明新风的初衷难以得到有效落实。

三是规划统筹不够。农村丧葬墓地大多点多面广,有的选在自家的自留地、自留山、责任田或承包田,许多田间地头、沟渠路旁,随处可见坟冢。部分人员相互攀比,豪华墓地多占超占耕地现象突出。

四是殡葬基础设施仍然薄弱。农村公益公墓建设普遍还处在起步阶段,墓地建设重视不够,投入少。用于农村殡葬改革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方面还不够。以湘潭为例,农村公益性公墓暂时只有一个乡镇基本完成主体建设,一个乡镇完成招投标。城区殡葬服务力度还不够。就全市情况来说,由产业集团负责的殡葬服务中心配套实施还未完善,服务人员还较少,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
五是殡葬生态化建设阻力大,殡葬改革执法难的现象还存在。如湘乡2017年通过的《湘乡市殡葬管理办法》成立了殡葬服务领导小组,也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,但暂未成立殡葬执法大队,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,无法确保殡葬改革的到位。

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

殡葬观念、生死之事,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,每一个人,也是体现国家精神气质的大事。推广绿色殡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需要政府、公众及全社会共同发力。

李文亮建议在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提倡殡葬生态化的同时,要加强殡葬服务保障,建立长效机制。优化公墓布点,尽快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,殡仪馆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,加强内部管理,改善服务条件,确保服务质量。加大执法力度,强化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。成立专业执法队伍,严格按国、省、地区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要出台相关政策,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,对临街搭棚治丧、乱埋乱葬、非法买卖墓地、修建大墓、豪华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,对禁止建造坟墓地区按规定开展无坟化治理。加强对殡葬服务、骨灰安葬、土葬改革、移风易俗、清明祭扫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机制。

省人大代表,临澧县合口镇龙池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蔡碧蓉建议,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,将其列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,提高其在殡葬改革重点工作考核中的分值。此外,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要细化,横向推广由各职能部门把关,纵向深入由省、市、县、乡镇(街道)、社区负责。

 

[责编:张建强]